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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高港区许庄街道创业大道北侧、恒元城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公示
 
一、基本情况 
地块名称:高港区许庄街道创业大道北侧、恒元城东侧地块
占地面积:51039m2(76.56亩); 
地理位置: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创业大道和高港大道交叉口西约460m处
中心坐标:东经119.896583°,北纬32.356480°
地块土地利用现状:农田、荒地
调查缘由:根据地块规划文件,调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(R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(试行)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2019年1月1日施行)第“五十九条”内容“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”。相关要求拟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,以便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。 
二、第一阶段调查 
新能源公司接受委托后,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(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)等有关文件,开展了地块基础资料收集、现场踏勘、人员访谈等工作。
二、第二阶段调查 
根据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果,结合委托方的要求,项目组对地块开展了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工作。第二阶段地块内共施工了土孔钻探8个(每孔孔深6m),地下水监测井4个(水土共点),水土共井对照点1个(孔深6m);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37件(其中4件平行样),地下水样品6件(其中1件平行样),地表水样品2件(其中1件平行样),底泥样品1件。所有采集样品委托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分析,土壤、底泥检测项目50项(铜、镍、铅、镉、汞、砷、六价铬、27项VOCs、11项SVOCs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氨氮、锌、锡、氟化物),地下水检测项目71项(镍、27项VOCs、11项SVOCs、石油烃(C10-C40)、地下水质量标准31项(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苯、甲苯)),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4项。
三、调查结论 
该地块土壤中检测出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、河北省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 13/T 5216—2020)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;地块地下水中检测出的特征污染物及毒理化指标含量均未超过《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、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(沪环土〔2020〕62号)的地下水一类用地筛选值;地块内地表水检出值均未超过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中Ⅴ类水环境评价标准,满足现状及规划要求。
委托调查单位:泰州市土地储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
调查报告编制单位:江苏华东新能源勘探有限公司  
(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八一三队)
联系人:许宜辉
联系电话:15850583830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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